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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南出台常态化监管机制 整治海鲜市场消费欺诈行为-今热点

新海南客户端、南海网6月26日消息(记者 蒙健)为深入整治海鲜市场缺斤短两、欺客宰客等消费欺诈行为,6月26日,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台《海鲜市场消费欺诈行为常态化监管机制》,重点从五个重点方面强化防范与监管,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。

常态化风险防范与化解。根据监管风险和经营者信用状况,抓取重点监管风险点,增加检查频次,及时发现问题,加以防范。常态化开展面向经营者的普法宣贯培训活动,强化行政指导、提示告诫、督查引导,增强经营者守法自律意识。高度关注消费欺诈问题舆情,做到及时核查处置,及时回应社会关切。广泛开展反消费欺诈宣传,曝光典型案例,震慑违法行为。


【资料图】

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秀英分局执法人员检查海鲜市场电子秤(资料图)

强化监管执法。强化价格监管,督促经营者严格执行明码标价,及时纠正“时令价”标价和折价、减价的基准价不透明等不规范行为,严厉查处价外加价、不履行价格承诺、虚假优惠折扣、虚假宣传行为。强化计量监管,建立在用电子秤档案,持续整治电子秤未经检定使用、破坏准确度等计量违法行为,对发现的作弊电子秤追根溯源,严查生产、销售、改装等违法问题。强化广告监管,加强传统媒体和互联网广告监测,严厉查处发布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广告内容欺骗、误导消费者的行为。严格按照《海南自由贸易港反消费欺诈规定》,依法严惩缺斤短两、价格欺诈、虚假宣传等消费欺诈行为。

推广智慧监管。积极引导经营者使用物联网溯源电子秤,加入“阳光餐饮”信息化平台,实现消费数据自动采集,实时监测,消费投诉或消费评价即时在线反映,有效防范和解决消费欺诈问题。

强化消费维权。在海鲜集中经营场所设置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,快速处置消费投诉举报。依托在线解决消费纠纷(ODR)机制,快速化解消费纠纷。建立健全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制度,依托全国信息公示系统,实现平台集中实时公示,提高消费环境透明度、经营者诚信度和消费者满意度。

强化信用监管。建立失信名单制度,对性质恶劣、情节严重、社会危害较大,受到较重行政处罚的消费欺诈行为当事人,依法将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。强化失信联合惩戒,对因消费欺诈受到行政处罚和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经营者,依法记入其信用档案,实行失信信息部门共享并公示。发挥海鲜和餐饮等行业协会的积极作用,推广电子点菜系统、诚信筐称重、螃蟹裸秤等做法,督促经营者诚信经营。

海南持续高压整治海鲜市场缺斤短两等消费欺诈行为

为全面整治海鲜市场、农贸市场缺斤短两、以次充好、虚假宣传等损害海南自贸港形象的违法违规行为,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,4月18日,海南省市场监管局召开2023年海鲜市场缺斤短两等消费欺诈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。

会议现场

据介绍,此次会议通报了目前海南省部分海鲜市场、农贸市场存在的使用作弊电子秤,计量器具未检定、没有铅封、计量有误差,将包装物重量作为商品重量、明码标价不规范等问题及各市县开展专项整治情况。

会议强调,开展消费欺诈行为专项整治,全面治理缺斤短两、虚假宣传、强迫诱导消费等消费欺诈行为,是提升消费领域营商环境水平,推动海南省经济高质量发展,服务海南自贸港建设的应有之意和必然要求。

会议要求,海南省各级市场监管、综合执法部门要持续高压整治消费欺诈行为,让“打游击”“捉迷藏”的不法经营者没有生存空间,对违法违规的经营者形成压倒性震慑;要聚焦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,采取日常监管与执法办案相结合、明查与暗访相结合、教育引导与高压惩治相结合等有效手段,实现对消费欺诈行为的有效治理;要从建立常态化风险评估、监管执法、消费维权、信用监管机制入手,构建常态化长效严管机制;要充分运用《海南自由贸易港反消费欺诈规定》等法律法规对消费欺诈行为实施严管严治,查处一批典型案例在媒体公开发布,形成震慑作用,让不法分子不敢再犯。(蒙健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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